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及各单位、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为我校“211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校党委宣传部决定自今年起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宣传通讯员队伍,以此扩大宣传信息渠道和信息沟通来源,推动我校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
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
二、宣传通讯员的基本职责。
1.及时提供新闻线索,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成就,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认真撰写并积极投稿,主动提供重大对外宣传线索或积极参与外宣活动及策划;
4.了解和反映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出主意、想办法;
5.努力完成党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交给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等任务;
6.协助做好新闻媒体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安排等相关工作;
7.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新闻敏感性,不断提高新闻稿件采写质量,为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宣传通讯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通讯工作,选配1~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兼做宣传通讯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于5月10日前上报党委宣传部。
本单位的信息只能由本单位指定的通讯员报送,其他人员报送则不予受理。
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66279038(陈菲 张井富)
党委宣传部
2011年4月25日
附:通讯员登记表
通讯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