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集资建房职工:
按照海口市规划部门的要求,桥西小区的停车库(位)必须与住宅套数1:1配建,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属于该住宅小区必须配套项目。所配建的地下车库,不得计入住房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上级文件还规定,车库不得销售给住户以外的个人或单位。目前,该小区每个车库的跟踪审计预算造价(即成本价)约为10万元。为了解决桥西小区地下车库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选房工作,确保桥西小区第一批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学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广大集资户积极参加车库集资。现将缴交车库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1、选房优先。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车库款的集资户,享受优先选房资格,按《桥西教工住宅小区集资合作建房选房办法》和《海南大学桥西住宅小区第一批集资合作建房选房工作方案》的规定进行选房。其他集资户在优先选房之后正常选房,时间另定。
2、价格优惠。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车库款的,按成本价享受价格优惠,按缴款方式不同享受优惠的比例不同。
选房后,剩余车位将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加价销售,价格另定。
3、允许集资多个车库。在第一轮缴交车库款后若仍有剩余车库,允许集资户集资二个(含二个)以上车库,第二个以上(含第二个)车库只能以方式Ⅰ、方式Ⅱ的方式缴款。
二、车库集资缴款方式和缴款标准
方式Ⅰ:在选房前,按9万元一次性缴款;
方式Ⅱ:在选房前,先缴款4万元,余款5.5万元在交房前缴清。在第一次缴交车库款时,必须向学校出具《集资车库缴款承诺书》(见附件1);
方式Ⅲ:在选房前,先缴款2万元,交房前再缴款3万元,余款5万元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在第一次缴交车库款时,必须向学校出具《集资车库缴款承诺书》(见附件2)。
在缴交集资房首付款时,已缴2.5万元车库款的集资户,可任选以上三种缴款方式,享受相应的优惠。
三、缴款时间
第一次缴款时间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20日止,逾期不予补缴。方式Ⅱ、方式Ⅲ的第二次、第三次缴款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四、缴款账户
账号:220102942920002997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大支行
户名:海南大学
五、缴款手续办理
1、第一次缴款,集资户可转账或到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大支行柜台办理现金缴存到以上指定账户。
2、缴款时必须在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缴款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学院等)、集资房户型、车库款的集资方式Ⅰ或方式Ⅱ或方式Ⅲ等。
六、银行回单的保存和相关资料上报
缴款人须在12月20日前将缴款的银行回单原件交到所在单位(处、学院、中心等)。选择方式Ⅱ、方式Ⅲ的缴款人,须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18日前到指定地点签署《集资车库缴款承诺书》。【注明:签署地点:1、海甸校区和城西校区的缴款人到后勤管理处(机关办公楼419室);2、儋州校区的缴款人到儋州校区会计核算中心(儋州校区行政楼一楼)】
各单位(处、学院、中心等)按《海南大学桥西集资户2010年12月20日前缴交集资建设车库款统计表》(见附件3)的要求,统计好本单位职工的缴款情况,并将个人的缴款银行回单的原件和《海南大学桥西集资户2010年12月20日前缴交集资建设车库款统计表》于2010年12月22日之前送交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机关办公楼419室),联系电话:66155309。
附件1:《集资车库缴款承诺书》
附件2:《集资车库缴款承诺书》
附件3:《海南大学桥西集资户2010年12月20日前缴交集资建设车库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