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在编人员公开推荐部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位考察对象候选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职位
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海洋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党委副书记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爱学校、讲正气、能奉献。
2.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并适合从事学生工作,身体健康。
3.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副处级辅导员,或者任正科级三年以上、有两个以上科级岗位任职经历、有一定的学生工作或教学管理经验的党政管理干部,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5月31日)。
对于在本职岗位上连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或者曾获全国性表彰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公开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推荐人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word文档),发至组织部邮箱hndxzzb@163.com,同时纸质材料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办公楼617房)。
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止。
2.工作程序
对于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推荐报名的,在组织部与相关分管校领导、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充分酝酿基础上,由校党委常委会统筹考虑决定是否交流任用;其他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必要时先进行笔试)、确定考察对象(按岗位数1:2比例)、组织考察、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职。
对经组织考察认为表现优秀但本次未能上岗任职的考察对象,今后可在相关职位空岗补岗时获优先推荐资格。
联系人:韩老师 武老师
咨询电话:66277959 66279578
附: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
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2日
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