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推荐部分副处级党政管理职位考察对象候选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推荐职位
1、教务处副处长1名;
2、宣传部副部长1名;
3、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副处长1名;
4、校团委副书记(副处级)1名;
5、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党委副书记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爱学校、讲正气、乐奉献。
2、具有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正科3年以上,曾在两个以上科级岗位任职、熟悉拟任岗位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优先考虑。
4、教务处副处长要有3年以上教务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校团委副书记、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党委副书记职位,要有2年以上共青团或学生工作经历。
5、宣传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校团委副书记、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党委副书记职位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
6、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校团委副书记要求30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校团委副书记、宣传部副部长职位,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正科级干部,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适合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任职岗位及年限可以破格选拔任用。
8、身体健康。
三、公开推荐方式方法
1.自荐、组织推荐和领导举荐等方式。
2、符合条件又有意愿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可下载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于10月22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办公楼617房)。
四、公开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推荐,自即日起至 10 月 22 日。
2、资格审查, 10月25日至26日。
3、组织面试(同一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按空岗处理),10月底至11月初。
4、确定考察对象,11月初。
5、公告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11月上中旬。
联系电话:66277959;联系人:林老师,李老师。
附件:《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
2010年10月14日
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