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海南大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为了做好全校范围内的安全用电、消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8日前组织人员深入检查各自负责的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实验室、图书馆等地安全用电、消防工作情况。其中,学生安全用电是本次综合治理的专项检查,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安全用电、消防工作,单位(部门)一把人要亲自带队深入管辖区域检查工作,认真排查用电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确实因客观原因又不能立即解决的,请单位(部门)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本月底前上交一份纸质方案给学校相关部门。
三、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将于本月底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单位(部门)检查安全用电、消防工作,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海南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