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教职工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学校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教职工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2010年9月普通本科和部分研究生的新生安排在海甸校区就读”的决定,儋州校区有部分与新生教学和管理直接相关的教职工将搬迁至海甸校区上班、上课。为了做好2010年儋州校区教职工的搬迁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对象
搬迁对象仅限于海甸校区的新生教学和管理急需的教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搬迁计划。各单位(或部门)按《2010年儋州校区计划搬迁的教职工信息表》的要求填报搬迁的人员名单,于6月30日之前报送校长办公室汇总(属于管理人员系列报人事处审核,属于教学人员系列报教务处审核)。
教辅、后勤、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搬迁计划。
二、搬迁方式和时间
(一)搬迁方式有两种:一是职工自行搬迁,二是学校安排车辆搬迁。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二)学校鼓励职工自行搬迁,自主搬迁的教职工搬迁时间自定。
(三)由学校安排车辆搬迁的教职工,将根据个人填写的时间统筹安排,后勤管理处于7月9日之前将《2010年儋州校区搬迁教职工时间安排表》反馈到所在单位,并在校园网公布。
三、车辆安排
(一)后勤管理处按既定计划调配车辆,原则上一户安排一车, 搬迁车辆车厢规格为:长4.0米×宽1.8米×高1.7米。在此之前已安排车辆或已报销搬家费用的家庭,不再安排车辆或报销费用,搬迁费用自理。
(二)各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单位职工搬迁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或搬家公司将提前一天通知搬迁职工并核实搬迁时间。儋州校区接车地点在两院停车场,接车具体事项由搬家公司与职工直接联系。
(四)家具行李较少的职工,可多户共用一车搬迁,此次使用其中一户的搬迁车辆指标。余下的可视具体情况使用另一户车辆指标进行后续搬迁。
(五)自行搬迁的职工,搬迁车辆自行解决,可凭搬家服务或道路运输发票报销费用,最高不超过835元/人(户)。
四、搬迁职工的住宿解决办法
(一)在海口已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住宿问题自主解决,学校不再安排宿舍,不得领取租房补助。
(二)在海口有商品房或已租住校外的职工,不需要安排临时宿舍,符合《海南大学关于合并搬迁过渡时期临时租房补助办法》条件者,可以申请领取租房补助。正高职称500元/月,副高职称(处级)400元/月,中级职称(科级)260元/月,初级职称160元/月。
(三)在海口没有任何住房,急需解决住宿问题,可根据房源情况安排在 16#研究生公寓临时居住,按公房租金标准缴交房租,不得领取租房补助。
五、校内宿舍的安排
(一)校内住房情况
海甸校区住房极度紧张,2010年7月研究生毕业离校后,16#学研究生公寓预计可腾空宿舍80间。若出现需要安排宿舍的搬迁人员人数超过16#研究生公寓所腾空的宿舍房间数,将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搬迁单位,缺口的房源由各单位和搬迁人员自主解决。所以,各单位考虑搬迁人员时,优先考虑能自主解决住房的职工,减轻校内住宿压力。
(二)临时宿舍的安排
1、由于学校房源紧张,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再安排住房。
(1)本人或配偶已在海口市区购有政策性住房的;
(2)本人或配偶已在海甸校区工作并已安排住房(含单间宿舍)的;
(3)本人或配偶已在海甸校区领取租房补助的。
2、其他搬迁人员将以户为单位,统一安排在16#研究生公寓,每人(户)安排一单间。
(三)办理入住程序
计划安排在16#研究生公寓居住的搬迁职工,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16#研究生公寓楼管处办理相关手续;各搬迁职工可在入住前先办理手续、看房及打扫卫生。
六、搬迁费用的处理办法
(一)学校确定每车次往返费用为835元/次(含装卸、运输等费用)。
(二)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搬迁的,职工到达搬迁目的地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由搬家公司提供)上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待搬迁结束后,由搬家公司将有搬迁户主签名的《车辆使用登记表》统一汇总后送后勤管理处审核,由学校统一付费。
(三)自行搬迁的职工,待搬迁结束后,可凭搬家服务或道路运输发票到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由单位统一汇总制表并附发票(发票后有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名)报送后勤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835元/户。
(四)无论是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搬迁,还是职工自行搬迁报销费用,均以户为单位。统一安排车辆的,每户职工原则上只安排一车次;自行搬迁的,每户职工按报销标准报销一次。
七、其他
(一)16#研究生公寓室内配备有两张1.9米×1.2米的单人床和两张带书架的书柜供职工免费使用,原则上不得拆迁家具,这些家具在退房时要退回学校,损坏家具照价赔偿。
(二)16#研究生公寓的管理按照《海南大学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考虑到16#研究生公寓电线线路的承受能力,原则上不允许安装大功率的家用电器如空调、大功率的电热水器等。
(四)办理校园“一卡通”。“一卡通”主要用途有:借书、用餐、缴校园网费用等,需要办理的职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后勤集团“一卡通”办卡中心(第一食堂一楼左侧)办理。(电话66279082)
(五)搬迁工作常用电话
后勤管理处:韩杜 13648616888;卢昕13648601959;
后勤服务热线:66279001;66279999
16#研究生公寓楼管值班室:36374239
海南蚂蚁搬家公司: 郑治平 13876312628
八、本实施方案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计划搬迁的教职工信息表
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计划搬迁的教职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