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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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希科技苑房产证过户的通知

时间: 2010年05月18日 09:08 来源: 产业集团 点击:[]

南希科技苑业主:

南希科技苑小区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即小证)分户,现已进入房产证过户阶段,根据办理房产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购房的户主(包括两人以上的),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大资产公司办公室(A栋4楼)办理房产过户签字手续。

2.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2008)51号文件规定,户主应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房价总额的0.15%。

3.截止日期:2010年5月25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请各位户主互相转告。

联系电话:66273570 联系人:丁老师

特此通知

产业集团

2010年5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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