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第一、二榜公示,根据职工反馈的情况,经过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修改相关信息,对职务/职称、任职年限、工龄、学龄、校龄、博士学位、双职工等信息进行第三次审核,现对符合资格的职工及打分排名顺序进行第三榜(定榜)公示。同时公布可租赁房源。
二、第三榜公示时间为2天,选房顺序以第三榜公示的序号进行。
三、请符合条件的申请本次海甸校区教工住宅区公有住房租赁的教职工于本月24日下午3:00时准时到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原模拟法庭)选房。
按照《海南大学住房分配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选房,不同级职的人员从高级别到低级别选房。相同类型级别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房,分数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同分人员选房顺序。
选房时,未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教职工,将自动跳过,待正在进行选房的类型的人员选房结束后方可补选;未能亲自到场参加选房的,可委托他人选房,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被委托人选房;既不亲自到场也不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公房租赁资格。
海南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3年7月22日//www.pwnwords.com海甸校区公有住房租赁申请人打分统计表(第三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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