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第一榜公示,根据职工反馈意见和举报情况,经过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修改相关信息,少部分申请人因非在编在岗职工、原婚姻存续期间已享受住房福利、工作地不在海甸校区、配偶已购买单位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等原因,不符合本次公有住房租赁资格。经对职务/职称、任职年限、工龄、学龄、校龄、博士学位、双职工等信息的第二次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名单及打分排名顺序进行第二榜公示。同时公布可租赁房源。
2、第二榜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本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学校后勤管理处房管科反映,联系人:卢昕,电话:66264499(办),13648651959。
3、第三榜(定榜)将于本月22日在校园网上公布。
温馨提示:选房时间定于本月24日下午3︰00时,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原模拟法庭)。
海南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3年7月18日海甸校区公有住房租赁申请人打分统计表(第二榜)
海甸校区教工住宅区腾空公有住房租赁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