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使用单位、各住户: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假将对15号留学生公寓楼进行全面维修。为了保证维修工作按时开展,确保今年秋季我校留学生顺利入住,按照2013年6月6日召开的行政专题会议(2013年第20期)要求,在本公寓楼办公的单位须在2013年7月10日之前搬迁腾空。
现在本公寓楼居住的人员,按会议要求须搬迁腾空,现就居住人员搬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搬迁
1.属于在海甸校区工作的在岗在编“无房户”教职工搬迁至16号研究生公寓楼居住,相关住宿事宜请直接与16号研究生公寓楼的楼管员联系。楼管员联系电话:66275213。
2.已在城西校区购买集资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在海甸校区工作的教职工,搬迁至16号研究生公寓楼居住或者退房。需搬迁至16号研究生公寓楼的请与该楼楼管员联系。楼管员联系电话:66275213。
3.已在桥西小区购房的教职工,按《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教职工住房清退工作的通知》精神,须无条件办理退房,不再安排住房。
4.属于学校非事业编制的人员须无条件搬出,并自行安排住宿。
二、搬迁要求
1.各住户请在2013年7月17日前到本公寓楼的楼管值班室办理退房手续。
2.单位和个人搬出本公寓楼时,须结清房租、水电等费用。
3.从2013年7月18日起,将对整栋公寓楼停水停电进行封闭施工,任何滞留在房间的物品将视为个人遗弃物,学校不承担保管义务。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