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2010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从4月3日至5日。已安排的教学活动按计划进行。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0年4月2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电话:66279025)。
特此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