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专家考核的通知》(琼人社发[2009]151号)要求,现对我校“三类”专家(“突贡”专家、“特贴”专家、“省优”专家)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专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劳保[2008]339号)要求,通知并组织本单位专家对两年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海南省专家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专家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提出考核意见后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报告、《海南省专家考核登记表》及其电子版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对于近两年调动、退休、去世或违法乱纪等异动的专家,各单位(部门)要填报《专家异动情况登记表》。
联系电话:66279034
附件1:《海南省专家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2:《海南省专家考核登记表》
附件3:《专家异动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海南省专家考核暂行办法
海南省专家考核登记表
专家异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