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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甸校区三西路教工住宅区职工集资房补交房款的通知

时间: 2015年06月11日 08:36 来源: 后勤管理处 点击:[]

各集资户:

学校在三西路教工住宅区组织兴建的职工集资合作建房,集资职工原所缴交的集资款为预交款,工程决算后应多还少补。根据省房改政策和学校集资合作建房的有关规定,集资款由职工个人全额出资,享受100%产权。现根据该集资房的工程所实际发生相关费用的决算和房改部门的审核,编制《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对应集资职工原所缴交集资款存在缺口,应由个人补齐。现就补交集资房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交款额

根据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相关规定和协议,集资房款由职工个人全额出资。集资职工必须补齐集资房款,才拥有该套集资房的合法性。

请集资职工根据《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中所列姓名、房号等认真核实,须补交的款项为:

1、审核表中的“个人应补交款”额。

2、办理房屋房产总证(含套房)工本费每户87元。即审核表中的“总证工本费”。

集资职工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个人应补交款”和“总证工本费”一并交齐。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简称“个证工本费”)在办证时另收。

二、交款账户及开具缴款凭据

交款账号:4600100263605000244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住房城建支行

户名:海南大学

请各集资户在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通过转帐或现金存款的方式补交款,在银行交款单的“备注栏”须填写“户主姓名、几栋几号房集资建房款”。

职工按照《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中“个人应补交款”和“总证工本费”金额的合计来补交款。将补交款足额缴交到学校指定的以上集资建房账户后,持银行回执单到学校计财处财务一科开具缴款凭据,并将缴款凭据复印两份,加盖海南大学财务专用章,与原有所缴交集资房款的凭据一起按照收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详见学校网页的通知),一并提交给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以便申办个人房产证。

三、《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公布。

根据房改政策,不同楼层的房价存在增减系数,分别为:六层楼:一、六楼各-3%,二楼为0,三、四、五楼各+2%;

五层楼:一、五楼各-2%,二楼为0,三、四楼各+2%。按照楼层房价增减系数原则,计算《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

各栋集资楼的《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将在本楼栋张贴。

海南大学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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