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和省建行、工行、中行合作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效凭证,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计息等信息查询,提取资金结算、还款账户结算等功能的银行卡。
2.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卡对象有那些?
答:发卡对象为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委托的归集银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
3.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功能?
答:(1)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凭此卡可在发卡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柜台查询,也可在发卡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CRS(自动存取款机)、BSM(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明细情况。
(2)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结算: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原则上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其住房公积金卡对应的储蓄账户中,确保资金安全。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第一还款账户,已签约绑定第一还款账户的可作为第二还款账户。
(4)具有普通储蓄卡的所有功能。
4. 职工什么情况下使用联名卡?
答:职工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应使用联名卡: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使用情况的查询;
(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约定提取);
(3)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5.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办理联名卡,无论对职工本人,还是对单位经办人均有一定好处,具体如下:
(1)对职工来说,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四是提取直接入联名卡,不再需要经过“管理局划转提取资金到单位账户,单位财务确认提取资金到账,再等待单位划转资金至个人账户”的繁冗流程。
(2)对单位经办人来说,职工办理了联名卡,就不必再为职工查询及划转提取资金,管理局会将提取资金直接划入职工的联名卡,快捷、方便、安全。
6.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联名卡办理有单位批量办理、个人申请办理两种方式。
(1)单位批量办理流程
①咨询及资料领取
缴存单位通过银行进行联名卡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并领取《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
②组织职工核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个人信息
A、单位组织职工准确、真实核对并修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有关信息。
B、指导职工规范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并保证清晰)。
C、单位与建行签订《公积金联名卡批量发卡协议书》。
③银行柜台申请
单位向银行提交核对并修订后的《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时,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等身份证件,并出示单位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④银行审核
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管理局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
⑤制卡和发卡
建行对审核通过职工信息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可以采用柜面发卡或上门发卡方式进行发卡,同时针对联名卡的正式启用还可以提供上门激活改密服务。
(2)个人办理流程
①申请
本人持单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并完整填写各项个人信息。
②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管理局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③制卡和发卡
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
7.职工不符合制卡条件怎么办?
答:(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或由缴存单位办理启封手续后办理。
8. 住房公积金卡有哪些查询方式?
答:(1)网点查询:持卡人可持联名卡在建行的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前台终端进行人工查询。
(2)自助查询:持卡人可在海南建行任一自助银行设备上24小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明细相关信息。
(3)网上查询:持卡人通过联名卡注册建行网上银行后,通过添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即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明细相关信息。
9. 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收费吗?
答:联名卡免收账户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职工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律免收工本费。若职工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了联名卡,在办理挂失、换卡或补卡手续时,要按照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10. 联名卡有密码吗?初始密码是什么?如何更改?
答:批量发行的联名卡设置统一初始密码,为保证个人信息安全,联名卡激活使用时需要重置密码。
11.办理了联名卡后,如果以后发生工作调动,还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卡吗?
答:按照单位变更情况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原缴存单位与新开户缴存单位属于省内同一归集银行的,不必重新办卡。因为联名卡是按照个人身份证信息制作的,只要个人身份证信息不变仍可继续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原缴存单位与新开户缴存单位属于省内不同归集银行的,需要将原卡注销后在新单位申请办理新的联名卡。
12.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职工持联名卡及身份证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发卡银行再将变更情况反馈至管理局。
13.怎样通过银行自助终端机设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答: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时,应选择“公积金查询”栏目而不是查询“卡内余额”项目,当提取业务办理成功后, “卡内余额”显示提取资金到账情况。
14.住房公积金卡可以用于还贷款吗?
答:可以。职工如果想将住房公积金卡作为贷款还款卡,须先办理提取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至联名卡储蓄账户下,再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卡变更手续,即可用于还贷。
15.遗失联名卡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您的联名卡丢失,因涉及您的银行卡资金安全,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时,需由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原发卡银行经办网点柜台办理。挂失成功后,职工可办理补办新卡手续(新卡卡号与旧卡不同),并按照发卡银行有关规定支付补卡手续费。
16.联名卡损坏、消磁后如何办理?
答:联名卡因损坏、磁条消磁等原因无法使用,职工可按照发卡银行有关规定,直接在发卡行办理相关手续。
1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何时可以注销?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只有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注销,也可作为银行卡继续使用。
18.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联名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联名卡将丧失住房公积金查询和业务办理功能,但仍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