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按学年度于每年6月份进行,请根据本部门的要求,协调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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