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09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1月2日、1月3日、1月4日的课程及考试按原计划进行进行,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元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电话:66279025)。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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