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各项决策及时贯彻执行,根据近期工作需要,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进一步严明有关工作纪律:
1、副校级以上领导离开海口须向省教育工委麦浪副书记请假。在海甸校区和城西校区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近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海口,如确因事需离开海口,必须向李建保校长和刘康德常务副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时必须及时销假。
2、全校所有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开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全校所有在校教职工近期原则上不出差离开海口,如确因事需离开海口,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另外,海甸校区所有大型活动均调整时间,推迟进行。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