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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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报销劳务和课题绩效等的通知

时间: 2019年09月27日 15:55 来源: 财务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学校预算执行,需在十月底发放十一月工资,即日关闭友财工资辅助系统“工资薪金合并计税”模板,暂停统发系统外劳务费和课题绩效等的发放,从十一月起恢复正常。系统外发放的外教工资、高层次人才工资、博士后工资等照常发放。2019年起国家颁布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后,从按月计税变为按年累加计税,不影响个人在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海南大学财务处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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