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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法学研究生愿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2005.11.30 09:39

海南特区报

□记者 刘伟

本报讯 11月18日,本报报道了《“鸭鹅一进小溪就被毒死”》,反映海口琼山区府城镇铁头村委会南渡村村民投诉村边选钛厂乱排污水毁了农田一事。该报道见报后,引起多方关注。

昨日上午,一位名为陈洪德的海南大学法学院研二学生打来电话表示,若南渡村村民愿意将农田受污染之事诉诸法律,他愿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将陈同学这一意愿转告南渡村村民,村民们对陈同学的热心表示感谢,但他们同时表示正在考虑是否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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