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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百万元悬赏科研成果

2004.07.20 02:54

海南日报 2002年04月17日

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记者翁朝健通讯员刘保成韩力光) 海南大学近日出台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国家科研成果奖的奖金开到100万元。

知名水产养殖专家、海南大学教授张本今天对记者说,这样大的奖金额在全国各高校中是少有的,非常激动人心,必将推动海大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海大新制定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省级科研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确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对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学校给予的奖金如下: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四等奖10万元;省级科研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此外,对通过国家级或省级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成果,海大也确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海大教授张本是我省知名的水产养殖专家,曾获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他说,高额奖金的制定,除了能促进科研水平提高、吸引科研人才和稳定科研队伍外,还会引发科研人员观念的转变,即科研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因为获得国家科技大奖如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条件,是该项成果必须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作为高校,除了要抓好教学和科研两个中心,还要抓好科研成果转化这个环节。

近年来海大十分注重科研工作。1997年前,海大每年投入科研经费只有区区几十万,1997年后,每年都保证到四五百万元。近几年来,海大投入800万元建设8个重点学科,引进了40多个博士、教授,同时投入巨资改善科研条件,如对于引进的博士、教授,理工类的每人都配有专门的实验室,每人给予3.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等。此外,从1999年开始,海大还设立了科研课题立项奖,凡拿到国家级和部级课题,学校都给予一定奖励,近两年科研人员拿到的国家及各部级科研课题共24项,为此该校拿出的立项奖金达到24万元。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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