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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建设 | 50万以下项目自行采购——海南大学出台政策为科教“松绑” 激发创新活力

2022.04.01 10:36

宣传部

本站讯(记者 李天畅 张赫)对于科研人员来讲,采购科研设备的审批过程有时比做实验还复杂,繁琐的流程往往要跑上许多次,浪费了不少时间。“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多,采购科研所需要的低值易耗材料和试剂的频率比较高,每次采购需要申请登记审批和备案,导致科研人员采购时间比较长,影响科研项目的开展进度。”部分专业老师告诉记者。

2022年,海南大学紧密结合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在排查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堵点”的过程中,着力破解自行采购项目审批流程繁琐的难题,根据2021年12月出台的《海南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优化改造工作流程,简化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办理环节,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效率。

根据《办法》,采购前职能部门“零审批”,二级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放宽至50万。对于50万元之内的采购,二级单位(部门)只需在采购招标服务系统自行登记和备案,实现了“线上登记、线上备案”。自行采购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教职工少跑腿”的目标。

给科研经费“松绑”,并不是让科研人员乱花钱,而是让科研经费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更合理。《办法》要求,自行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诚信、高效、节俭、规范”,秉承“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落实经费后方可实行。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事项负责,同时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合法合规性、真实性承担行政、廉政和法律责任。

采购与招标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出台以后打电话咨询和来现场办理自行采购项目备案的情况明显减少,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办理速度明显提速。学校采购与招标制度文件修订完成后,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将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编辑:余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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