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财〔2022〕42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近期连续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结合我省实际,拟对全省校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建管并重,紧盯校舍安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重点整治、逐级推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遏制教育系统发生重特大校舍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学校范围。全省所有公办和民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校舍范围。校舍包括教学及其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其中,办公用房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以及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包括校园内教职工产权房、教职工周转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锅炉房、配电室、开水房、浴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汽车库、自行车库等用房。
三、工作实施
(一)排查摸底(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
各学校对照“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初判存在风险清单”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的房屋、改扩建的房屋、改变用途的房屋、建设年代在2000年以前的房屋等。将校舍安全隐患初判分类为“存在风险”、“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二)审核鉴定(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各市县对学校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对其他用途建筑改建、改用为学校校舍的房屋逐楼逐层逐间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抽查,对初判“存在风险”的校舍全部核查,经抽查核查后,“存在风险”的校舍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基本安全”的校舍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三)重点整治(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各校建立《海南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定“一项一策”整治措施,C级危房的优先采取维修加固方式进行整治,D级危房的优先采取封存、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整治,做到整治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
(四)总结验收(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各校总结本区域(单位)校舍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和排查整治成效,查找问题不足,分析研判校舍安全形势,制定整改措施,省教育厅结合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对各地各校排查整治开展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各地各校(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惨痛教训,迅速反应、加紧部署,会同应急、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在校园内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重大事故。
(二)压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市县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地各校要统筹利用好我省近年开展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统筹利用好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保障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存在风险校舍果断采取封存、维修、加固、拆除等方式,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各省属学校加快委托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风险”校舍进行危险性鉴定,5月31日前上报《海南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至8月底前要每月10日、25日前更新上报整治台账,8月31日前上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督导。
联系人: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吴斯、戴俄强,联系电话:65359700、65372102,邮箱:cxyth2018@163.com。
附件:1.琼教财[2022]42号附件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初判存在风险清单.doc
2.琼教财[2022]42号附件2:海南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xlsx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实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幼儿园。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琼教财[2022]42号附件2:海南省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