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见《海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注:姓名带“★”的导师具有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生资格。
二、申请条件
见《海南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三、选拔程序
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基本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审批四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见《海南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对照申请条件,2021年5月21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注: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等因素所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1)材料清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打印);
(4)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6)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7)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8)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应届生);
(9)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3)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14)报考海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15)体检表。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同时针对本学科(专业)的特殊性,嗅觉不灵和红绿色盲的考生不予招录。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办公电话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线上和线下)
线上面试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考试系统。
线下面试地点:研发楼715室
2.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安排在2021年5月26日9:00开始。
3.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此项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考核
专业综合考核主要是针对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专业能力包括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术素养;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包括阅读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
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PPT报告时间为15分钟,综合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提问交流时间不少于15分钟。PPT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评定综合成绩。
四、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31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
五、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邮箱地址:sky_81547@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研发楼210室,邮编:570228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