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通过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一、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开始(暂定)。
2.地点:研发楼210(暂定)。
3.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时,按照《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1)—(15)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试安排
2023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线下(现场)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3年5月29日14:40正式开始。
2.笔试地点
海南大学3教201教室
3.笔试内容
笔试为初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核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
(二)面试
面试为复试。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学科招考计划的20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同时,每名导师至多有2名考生进入复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3年5月31日9:00正式开始。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
①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报考的导师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其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则放弃录取。
2.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考计划的20%。
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31日前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邮箱地址:sky_81547@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研发楼210室,邮编:570228
五、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7216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
0898-66251735(学校招生办)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272160。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报名参加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加入QQ群:296360696(备注:姓名+招生方式(报名编号))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