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范围:
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学生人数
本年度,学校下达学科招生计划121名(不含专项计划考生)。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备注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0 |
40 |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名额为31名,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名额为9名。 |
2 |
材料工程 |
81 |
81 |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名额为73名(专项计划考生指标单列),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名额为8名。 |
▲考生复试前须确定第一、第二意向导师所在单位,复试后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和填报意向进行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等)的录取工作由学校统筹。
2.复试名单
请参考附件1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应在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到海南大学3教102室报到,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①本人户口本;
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2)学院要求或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三)加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的专科生;
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结业生;
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2)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1.复合材料2.材料概论。
(3)加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4:40开始。
加试地点为:3教101
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复试内容及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笔试
笔试安排以现场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笔试开始时间 |
笔试地点 |
备注 |
1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145材料性能学 |
2023年4月2日9:00—11:00 |
3教107、108、109 |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场。 |
2 |
085601 |
材料工程 |
1082材料科学概论 |
2023年4月2日9:00—11:00 |
3教107、108、109 |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场。 |
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于2023年4月3日8:00前到4教509备考。
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安排以现场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面试开始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1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23年4月3日8:30 |
4教513、514、516、608、610 |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场。 |
2 |
085601 |
材料工程 |
2023年4月3日8:30 |
4教513、514、516、608、610 |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场。 |
复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加分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取得联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④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六)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百分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调剂
本年度,学院暂无调剂计划。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3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WGY)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ZZLL)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术型和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分别计算)。学校下达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中包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3)学院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7216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0898-66251735(学校研究生招生办)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272160。
附件1: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