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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11日 08:55  点击:

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的正式上岗时间为开考前20分钟,持证上岗。

2、清理、检查考场内是否有违规物品。

3、根据考场名单安排考场,要求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放在桌上备查。

4、在黑板上书写提示:(1)请考生自己检查课程及座位周围是否有违规物品,如有,请在开考前放到指定位置。,开考后若检查到违规物品,按违纪论处。(2)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带入考场,无论开机与否,均以作弊处理。

5、开考前5分钟发试卷,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填写考场登记表一式两份。

7、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确保数量无误,交接给任课老师。

8、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发生,应及时保留各自完整证据材料,并在考场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及时将违规考生交考试办公室处理。严禁监考人员将学生违规材料移交收卷老师或任课老师。

9、各考点办公室地点及电话:2教值班室电话:66279290;3教值班室电话:66256985;4教值班室电话:66291303;5教值班室电话:66257327;9教办公室电话66279058;10教值班电话66163293;城西教学楼值班室电话:66960707;总考试办:教务处教务科电话:66279058。学院教务办电话:66257382。2019-2020-1期末考试周次、考试时间安排:

1、老生:第十七周周二至十八周周五(12月17日---12月27日)

2、新生:第十九周周五至二十周周五(1月6日---1月10日)

时间:上午09:00--10:40,下午15: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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