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能力突出、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在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范围内选拔2021-2022学年度各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本次换届拟采用差额选拔的形式产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2019、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院团委副书记(学生)2名(其中1名兼任新媒体中心主任)(2019级本科生);
岗位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2名(2019级本科生);
岗位三: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2019级本科生);
岗位四:院新媒体中心副主任1名(2019、2020级本科生)。
三、岗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行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综合素质较高、群众基础好,在青年学生当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具备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在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原则上要求各学生组织为2019级、2020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且是经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正式聘用的学生干部或班委成员,在学生组织内任职满一年。
四、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我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及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组织负责人组成。
五、选举办法
(一)报名。竞选者自愿报名或由各组织推荐递交报名表,经评选委员会审查资格通过成为候选人。报名时间段为2021年6月20日8:00-2021年6月25日18:00.
(二)面试。面试由候选人自我陈述和答辩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我陈述的时间为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对学生干部工作的认识,对竞选岗位的理解及未来工作设想等。面试时间拟定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工作设想评定与面试的结果,评选产生拟录用人员,并将名单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正式录用。
六、报名须知
本次选拔分为个人自荐和组织(各学生组织或团支部)推荐,每人限报2个岗位,根据个人意向选择“是否同意调剂”;组织推荐要求择优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请有意向的同学将《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组织主席团留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59565864@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竞选岗位。
附件:
1.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组织负责人自荐表
2.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组织负责人推荐表
3.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组织负责人个人工作设想格式要求
共青团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