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现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选要求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机构
为了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学院决定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廖建和、胡先文
副组长:李长久、陈永、林仕伟、周郭军
成员:学工办、教研办、部分教师及学生代表
四、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1),包括15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2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三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填写《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参选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5、制作个人阐述ppt(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个人荣誉成绩等)。
五、实施步骤
1、个人自荐及团队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个人可以自荐报名参加,也可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导师、班级等专门团队推荐年度人物候选人,做好所推荐人选的事迹采集、事迹材料撰写评选等其它有关工作,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参评者开展评选事项的集中培训,各参评人物应在2021年3月8日前将最终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呈交至年级辅导员。
2、评审委员会答辩考察(2021年3月8日-3月31日)。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优秀大学生考察人选名单,并安排专人进行考察,组织参选人员进行ppt答辩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学院终审与公示(2021年3月31日至4月5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大学生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人选,并予以表彰。
4、举行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学院领导或企业嘉宾为获奖者颁奖。
5、通过张贴海报、印发宣传册、组织报告会、开展专题班会、微信平台等形式对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作用,倡导同学们向优秀学生学习。
六、奖励
本次奖励设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若干名,颁发奖杯及奖品。
七、其他
1、学院推荐参与海南大学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候选人将从获得“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19或2018年优秀大学生”(按自愿原则,且按本通知要求上报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参选人基本信息表)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2、班级重视,认真组织。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事迹的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事宜。
3、客观事实,公平公正。有关团队在为推荐人选准备材料时,要秉承客观原则,尊重事实,用先进事迹说话,不弄虚作假,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