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海大办〔202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海大实〔2023〕1号)等文件通知精神,做好春季开学期间实验室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平稳运行和安全,2023年2月13日下午,学院副院长邵世洋带队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学院各系实验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检查工作。
邵世洋副院长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准入制度,务必做好安全防护。鉴于很多实验室假期长期未使用,要求各实验室注意启用各实验仪器的安全和水、电等安全。要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每次使用必须进行详细登记,随时准备好接受学校和学院的检查。气瓶需规范使用和管理,气瓶需标注名称并附有安全标识,定期进行气瓶的安全检查,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气瓶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同时,针对部分实验室药品摆放不规范,实验废物和废液长期放置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于有问题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学院要求各实验室要做到:一是严格落实学校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相关安全规定;二是对新进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检查督导,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开学实验室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