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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1年03月29日 10:05 点击:[]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海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海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综合素质的考核。

4.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应有量化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学位点、纪检工作的负责人以及1-2名学科专家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本学科5-7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一般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配备复试助理1名。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专业招生人数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排名,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1:1.2,复试人数按差额比例计算(如果出现小数位,则按照四舍五入确定复试人数)。如果复试人数的最后一名有同分考生,则一并参加复试。

2、经学校核准,今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共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26人,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额共32人,最低分数线为372分。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3.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于复试前与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或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加分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15分),并需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我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详见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告。

(二)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上传电子附件+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审查。

电子附件上传时间:4月1-6日

上传地址:371690960@qq.com

在线视频确认时间:4月7日

按要求的顺序并编号提供以下电子材料(PDF文档或图片格式),以文件夹压缩包方式,并以“考生姓名+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张某某+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命名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发至371690960@qq.com邮箱(邮件收到后,会有即时回复,若未收到回复请主动联系确认):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上传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

4.往届生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上传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或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上传相关的清单。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考核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上传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上传: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系统使用教育部推荐的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

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及平台配置、系统操作流程,学院将会发布相关使用说明,并提前进行相关操作的在线模拟演练。

(四)复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复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专项计划复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下午15:30开始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能力考核(6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

(1)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主要内容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科研潜力等方面。

(3)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四会”能力。

通过审阅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系统考查。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六)拟录取名单

1.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制)/5;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名单

(1)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于复试结束三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3)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复议与投诉

电话:0898-66289379

0898-66279093

四、网络远程复试特别提醒: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大学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咨询电话(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0898-66289379。

附件1:附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操作指南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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