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设立“中共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委员会”和“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观澜湖校区最高管理机构,根据《海南大学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和教辅机构职能(海大党〔2019〕83号)》规定,管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观澜湖校区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相关部门对观澜湖校区的延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区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1个综合综合事务科、1个后勤保障科、1个国际事务科,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校区管理工作。
中共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委员会 |
姓名 |
职务 |
高佃恭 |
校区党委书记 |
李艳荣 |
校区党委副书记 |
李锋 |
校区党委副书记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
姓名 |
职务 |
李艳荣 |
主任 |
刘智敏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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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姓名 |
职务 |
综合事务科 |
毛潇波 |
科长 |
刘丽 |
副科长 |
刘欣芸 |
职员 |
后勤保障科 |
陈松 |
科长 |
云嘉仪 |
职员 |
国际事务科 |
李劲松 |
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