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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下半年答辩专题2:关于申请答辩和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0:07  来源: MBA

根据2018年度下半年答辩工作时间安排,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自9月5日-18日起,开始接受计划参加本期答辩同学的申请,并展开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

请于9月5日将经导师亲笔签名的《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和根据《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关于MBA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申请材料及《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一并提交至MBA中心吕红老师处。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于9月6日报送校研究生处审核。

(二)属于正常毕业,研究生处按毕业研究生总数10%抽查到的同学(名单见附件2)

请于9月5日向MBA中心提交《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三)申请本期答辩,属于正常毕业的同学

请于9月12-18日向MBA中心提交《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

以上材料提交前,要求认真完成如下相关事宜:

1、前往MBA教育中心,领回本人《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在吕红老师处查询本人课程学习成绩。凡成绩合格,学分修满,学费足额缴纳,电子图像已采集,中心方接受学生答辩申请。

2、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研究生答辩申请”等各项栏目中内容(其中“课程学习成绩”不填);

3、由论文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中期考核意见”及“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意见”栏目,严禁学生代写评语,导师只签名。

附注: 13-15级在职班、及13-14-15级全日制班属正常毕业;2016级全日制班属于提前毕业。二、答辩资格审查:

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已如期完成等。

9月5日对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9月5日对被研究生处抽查到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9月12-18日对其他申请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以及未经新华社采集电子相片的学生,恕不办理答辩资格的审查事宜。

联系人:吕 红 电话:0898-66279201 QQ群:616875916 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8年8月30日附件1: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2018年下半年盲审名单(经管学院-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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