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上半年答辩工作时间安排,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自3月5--20日起,开始接受计划参加本期答辩同学的申请,并展开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
请于3月5日将经导师亲笔签名的《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和根据《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关于MBA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申请材料及《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一并提交至MBA中心吕红老师处。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于3月7日报送校研究生处审核。
(二)属于正常毕业,研究生处按毕业研究生总数10%抽查到的同学(名单见附件2)
请于3月6日向MBA中心提交《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
(三)申请本期答辩,属于正常毕业的同学
请于3月12-23日向MBA中心提交《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
以上材料提交,要求认真完成如下相关事宜:
1、前往MBA教育中心,领回本人《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在吕红老师处查询本人课程学习成绩。凡成绩合格,学分修满,学费足额缴纳,中心方接受学生答辩申请。
2、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研究生答辩申请”等各项栏目中内容(其中“课程学习成绩”不填);
3、由论文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中期考核意见”及“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意见”栏目,严禁学生代写评语,导师只签名。
附注: 2012-2014级在职班、及2015全日制班属正常毕业;2015级在职班属于提前毕业。
二、答辩资格审查:
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已如期完成等。
3月6日对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月6日对被研究生处抽查到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月12-23日前对其他申请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以及未经新华社采集电子相片的学生,恕不办理答辩资格的审查事宜。
联系人:吕 红 电话:0898-66279201
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8年1月22日附件1: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2018年6月盲审名单(经管学院-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