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上半年答辩工作时间安排,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自2月22日-5月25日起,开始接受计划参加本期答辩同学的申请,并展开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和属于正常毕业,研究生处按毕业研究生总数10%抽查到的同学
请于3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提交将经导师亲笔签名的《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抽查学生不提交)
2. 提交根据《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关于MBA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申请材料及《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
3. 提交2020年度下半年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298791952@qq.com。
所有材料提交至MBA中心刘丹老师处。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于3月6日报送校研究生处审核。
(二)申请本期答辩,属于正常毕业的同学
1. 请于2月22-3月9日前,向MBA中心提交2021年度上半年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298791952@qq.com;
2. 请于3月29日前,向MBA中心提交《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2份)
以上材料提交前,要求认真完成如下相关事宜:
1. 前往MBA教育中心,领回本人《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在朱老师处查询本人课程学习成绩。凡成绩合格,学分修满,学费足额缴纳,电子图像已采集,中心方接受学生答辩申请。
2. 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研究生答辩申请”等各项栏目中内容(其中“课程学习成绩”不填);
3. 由论文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海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中期考核意见”及“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意见”栏目,严禁学生代写评语,导师只签名。
附注:14-15级在职班、及14-15-16-17-18级属正常毕业;2019级属于提前毕业。
二、答辩资格审查:
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已如期完成等。
3月3日对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月22-3月10日对其他申请的同学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以及未经新华社采集电子相片的学生,恕不办理答辩资格的审查事宜。
联系人:刘丹 徐雅君 电话:0898-66279201
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