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2020年修订)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进海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培养和激励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以提高创新能力为主旨,坚持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工作结合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评阅以及论文答辩进行。
第三条学位论文作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第四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三条:
1.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成绩全部为良好以上。
2.学位论文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选择。
综合总成绩由评阅总成绩和答辩总成绩组成,答辩学生的评阅总成绩和答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评阅分值: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为70分,合格为60分)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不超过本学年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10%。
第五条评选办法: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2 次。
第六条奖励办法: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第七条本办法经 2020 年 12 月 28 日 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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