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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1年06月30日 21:55 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 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应有量化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安应民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应民、李德芳、张云阁、宋增伟、庞京城、王默忠,蔡泽茹担任秘书。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复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共计2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面试(100分)

面试部分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三大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工作小组在面试前出一定数量难易程度基本一致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题,每位考生将在这些题中随机抽取并进行回答,老师根据提问回答情况给出成绩,满分80分。英语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四会”能力的测试,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自行决定,并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秘书做好面试记录。

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加试相关科目(加试科目见我校2011年招生简章)。

四、成绩计算

初试与复试成绩比例为70%:30%,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所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待年研究生入学后统一确定。

六、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上午 地点:2—103面试:2011年4月16日15:00-17:30

地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议室等 201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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