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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通知 |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201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预通知 (建议稿)
    2019年03月03日 11:18

为加强新时代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与交流,促进我国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于2019年10月下旬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201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海南大学共同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为: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新发展----自然保护地法律问题研究。

会议下设分议题,分别为:

(1)自然保护地基础理论研究;

(2)自然保护地基本制度研究;

(3)自然保护地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

(4)自然保护地相关司法问题研究;二、参会人员与参会资格

1.会议规模:拟定为200人。

2.参会资格:

(1)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从事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治等相关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同志,均有机会参加会议。

(2)会议将采用“以文入会”的方式,未提交论文者,原则上会务组不予接待。有参会意向的人员请围绕会议主题和各个分论题撰写论文,按照要求将参会论文发到会务组邮箱。研究会将组织论文遴选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遴选,并决定邀请论文入选者参会和发言。

(3)参会者以第一作者限投一篇论文,论文须围绕会议主题和分论题撰写。会议论文请做成WORD文档,并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发送到会务组工作邮箱ceclhainu@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2019年年会论文+单位+作者”。参会论文将择优在研究会会刊《中国环境法学评论》上发表,并在“中国期刊网”刊载;不同意刊载的,请予以说明。三、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9年10月下旬(建议25日报到、26-27日正式会议,如有变动,以正式通知为准;鉴于每年10月之后为旅游旺季,为确保房间、需要提前半年左右确定具体时间)。

2.报到地点: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3.学术考察: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会议注意事项

1. 参加会议人员需缴纳会务费500元/人,交通、食宿、考察费用自理。

2. 请参会者填写好回执(附件),于2019年8月30日之前发送到会务组工作邮箱:ceclhainu@163.com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卫(132-1572-0188);任洪涛(173-8461-3437)。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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