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刘云亮,男,1965年6月生,海南定安人,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证券法学等。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海南大学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个人箴言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法学名著序》教育背景四川大学法学硕士(2000)
海南大学法学学士(1988)研究领域经济法学、证券法学、海南经济特区法制等社会兼职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南省第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人民监督员。荣誉奖励海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奖论文二等奖(2013年);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2012年);海南省第三次地方立法研讨会论文优秀奖(2011);海南省第二次地方立法研讨会论文优秀奖(2009);海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2)(本人排名第三);海南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2014);海南大学第一届讲课比赛二等奖(1998);海南大学科研奖著作二等奖(1997)。代表性成果著作类:
《海南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专著),南海出版公司1996年版;
《证券法学》(主编),南海出版公司2007年版;
《岛屿经济法律规制》(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新编经济法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旅游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国际旅游岛法律问题研究》(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论文类:
《权力清单视野下规制政府有形之手的导向研究》,载《政法论丛》2015年第1期;
《证券包销责任研究》,载《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发展南海海洋经济的政策规制和立法构思》,载《行政与法》2014年第5期;
《消费长效机制的构建及其法律保障》,载《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减持的法律困境与解决对策》,载《政法论丛》2013年第2期;
《促进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的法律思考》,载《新东方》2013年第1期;
《简政放权与简化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载《海峡法学》2013年第4期;
《证券民事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性》,载《法治研究》2013年第7期;
《建立我国消费长效机制的法律探讨》,载《政法论丛》2012年第2期;
《证券承销商包销责任的法律分析_以长江证券增发承销责任为视角》,载《北方法学》2012年第2期;
《我国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经济职权关系的困惑》,载《法治研究》2012年第12期;《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条例立法研究》,载《行政与法》2012年第6期;
《国际旅游岛战略下开发低空空域资源的法律构思》,载《新东方》2012年第6期;
《循环经济的法律解读》,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发展海南循环经济产业的立法构思》,《海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几个法律问题》,《海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代表性项目正在主持纵向课题有:海南省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资助课题“促进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 HNSK(YB) 15-42)”;司法部2012年部级科研项目“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的法律制度研究(12SFB5047)”等;已主持完成纵向课题有: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法律对策研究( CLS(2011)D47)”;海南省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国际旅游岛低空空域开发的法律研究(HNSK(Z)12-42)”等4项;海南省2007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循环经济与海南经济立法(Hj200736)”等3项。//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