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卫
    2015年05月20日 17:21

女,河北沧州人,1977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海洋环境保护法学。主要讲授课程为《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

已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参编多部教材,主持、参加多个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 主要公开发表论文、参编著作: 《海洋争端解决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学》2012年第6期 《生态补偿若干法律问题》,《公民与法》2010年第6期。 《论海南省旅游环境法制之完善》,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论国家在海洋环境污染赔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海洋管辖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 4期。 《论人工影响天气致损法律责任》,载于《法学论坛》2007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1期全文转载。 《人工影响天气权解析-------人能左右天气吗?》,载于《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 《环境执法应从“风暴式”转为“制度化”》,《绿叶》2007年第1期。 《人工影响天气的法学思考》,《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论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作用与完善》,《行政与法》2004年第3期。 《户籍立法应该缓行》,《法学杂志》2002年第2期。 《“及时雨”的法律保护》,《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束缚我国农业发展的几个制度因素》,《农业经济》2001年第7期。 《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范围浅议》,《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经济法的法主体范畴研究》,《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 期,《人大复印资料 经济法学》2001年第10期转载。 《浅析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结构》,《农业经济》2000年第9期。 《经济法发展理念论》,《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 经济法学》2000年第10期全文转载。 《关注水权贸易》,《重庆环境科学》2004年第1期。 《法律文明演进与经济法的现代化》,《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秋季号。 《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卷。 参编著作: 1、参编《中国物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 2、参编《新编环境资源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3、参编《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 4、参著《写给法律人的宏观经济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5、参编《经济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参加或承担课题: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机制研究 2、主持中国法学会课题“大气资源产权制度研究” 3、主持并完成海南省社科联课题《海南省海洋管辖权法律问题研究》。 4、主持国家海洋局、海南省海洋渔业厅立法项目三项。 该文发表于 2005/9/2 已被 yuyc 编辑 2014/12/22 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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