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国家海洋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坚决维护钓鱼岛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十件大事。具体如下:一、公布钓鱼岛领海基线
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声明确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1992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中国领海的基本制度。1996年,中国公布了第一批领海基点基线,确定了中国大陆沿海部分地段及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此次公布钓鱼岛领海基线,是根据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上选定的17个领海基点划定的,从基线往外延伸12海里范围为中国领海。国家海洋局在组织开展大量海洋科研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领海基点、基线的选划方案。
二、发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洋环境预报
9月11日,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即日起国家海洋预报台正式发布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国家海洋局承担着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开展钓鱼岛附近海域海洋环境预报是国家海洋局的一项重要职责。此前,国家海洋预报台只是在海洋预报中进行大尺度的东海海域海洋环境预报。从9月11日起,在继续保持原有海洋预报的基础上,国家海洋预报台每天对钓鱼岛附近海域未来24小时海况、海浪和海温等海洋要素变化情况进行预报。
三、开展颁布钓鱼岛领海基线后首次巡航
2012年9月14日,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两个编队,开展了我国政府颁布钓鱼岛领海基点基线后首次大规模维权巡航,海监编队排除干扰,进入钓鱼岛领海内巡航。9月18日,中国海监50、66、75、83、51、15、26、27、46、49船继续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对日本“购岛”行为给与强力回击。
四、公布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地理坐标
9月15日,国家海洋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我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地理坐标,同时公布了国家海洋局海岛监视监测系统中的部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置图、示意图、三维效果图等,以方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有关情况,形象直观地加强了海洋意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五、提交东海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
9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国家海洋局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2009年5月,中国曾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划界案的准备工作,并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将有关情报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六、公布钓鱼岛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9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条文,国家海洋局对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受权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对全社会进行公布。此举有力推动并加强了我国对海岛保护管理和执法的规范化进程。
七、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国家海洋局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白皮书起草和编写工作,并及时呈送有关部门。白皮书分五个部分,对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窃取钓鱼岛、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进行阐述,郑重宣示了中国对钓鱼岛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
八、开展钓鱼岛海域首次海空联合执法
2012年12月13日,国家海洋局组织海监船编队和海监飞机首次开展钓鱼岛领海内海空联合维权巡航执法行动,此举实现了中国执法公务飞机飞抵钓鱼岛上空宣示主权的历史性突破。
九、开展航时最长的钓鱼岛专项巡航执法
2013年2月4日,中国海监船编队在钓鱼岛领海内巡航时,对发现的日本侵权船只进行监视取证,开展了维权执法。迫于我方压力,日本侵权船只驶离我钓鱼岛领海。此次海监编队巡航历时14小时16分,是开展钓鱼岛专项巡航以来航时最长的一次。
十、开展钓鱼岛领海内巡航最近距岛0.8海里
2013年2月18日,“中国海监50”等3艘船组成编队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要求日方侵权船只立即离开我领海。此次钓鱼岛领海内巡航共5小时10分钟,最近距离钓鱼岛0.8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