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
    2012年09月11日 08: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一、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2、

钓鱼岛2

北纬25°44.2′

东经123°27.4′

3、

钓鱼岛3

北纬25°44.4′

东经123°27.4′

4、

钓鱼岛4

北纬25°44.7′

东经123°27.5′

5、

海豚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0.7′

6、

下虎牙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1.1′

7、

海星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3′

8、

黄尾屿

北纬25°55.4′

东经123°41.4′

9、

海龟岛

北纬25°55.3′

东经123°41.4′

10、

长龙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4′

11、

南小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2′

12、

鲳鱼岛

北纬25°44.0′

东经123°27.6′

1、

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二、赤尾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赤尾屿

北纬25°55.3′

东经124°33.7′

2、

望赤岛

北纬25°55.2′

东经124°33.2′

3、

小赤尾岛

北纬25°55.3′

东经124°33.3′

4、

赤背北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5′

5、

赤背东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7′

1、

赤尾屿

北纬25°55.3′

东经1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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