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第四期学员法律宣传活动方案
    2008年11月03日 03:12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对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法学院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活动时间

2006年12月4日

五、活动地点:

海南大学南门海甸三西路,三东路等居民生活区,聚集区

六、活动形式

1、设立法律咨询点,邀请法律专家,优秀学生到场为群众现场免费解答法律问题。

2、免费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法律宣传单,宣传法律知识。

3、播放法律专题节目,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社会热点,难点的透析。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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