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十四期法律诊所教学大纲
    2011年09月05日 21:48

《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Clinic Legal Education

课程代码:

教学单位:法学院

一、授课对象

法学院法学专业2009级、2009级文科实验班选修该课的学生。

二、授课时间及地点:

课堂教学:第1周至第5周,第7周至第17周,周二第9—10节,教室:5-215

课外实践:由学生值班、受理代理真实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等,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三、主讲教师

叶英萍、张 卫、伍 奕(兼教学秘书)、董万程、李 方、王子晏、廖 晖(兼职教师)、冯生成(兼职教师)

四、课程性质与任务

(一)课程的性质

《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本科专业选修课程,是一门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内容由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共同组成,诊所法律教育将真实的案件引进教学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二)课程任务

《诊所法律教育》是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融为一体。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达到以下三方面教学目的:

1.让学生学习和掌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技能和技巧,提高学生解决真实案件的能力,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学生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2.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突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3.让学生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促成其法律人格的养成。

五、课程的内容

(一)课堂教学

教学单元

计划课次

单元主题

教学主要内容

教师

1

走进诊所

相互认识沟通目标初步感受诊所课堂

1、自我介绍,相互认识

2、交流与沟通加入民事法诊所的目标

3、感受诊所的课堂教学

4、介绍民事法诊所日常值班、案件辅导与办理的规则制度

叶英萍

张 卫

伍 奕(兼教学秘书)

董万程

李 方

王子晏

廖 晖(兼职教师)

冯生成(兼职教师)

1

当事人关系

接待

1、接待当事人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

2、咨询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

3、接待和咨询中的笔录

4、当事人关系中的职业道德问题

叶英萍

董万程

李 方

咨询

职业道德

2

起诉与应诉

证据

1、证据的获取与分析

2、法律分析与研究

3、办案策略的选定

4、起诉状与答辩状的制作

董万程

张 卫

李 方

法律分析

策略选定

书状

第四单元

1

专题讲座

司法实务讲座

1、办理案件的策略和技巧

2、办理案件的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

3、办理案件的风险及防范

司法部门人员(待定)

2

谈判与调解

谈判

1、谈判中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

3、调解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

李 方

叶英萍

张卫

伍奕

调解

2

律师实务与职业道德

律师办案

技巧选取

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

2.培养学生法律的正义感、使命感、责任感

3.办理案件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4.非诉案件办理技巧学习办案技巧

5.学习法律谈判

6.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廖晖

冯生成

2

模拟开庭

案件

庭审训练

1.布置模拟法庭训练

2.设置辩论场景

李 方

张 卫

王子晏叶英萍

1

中期小结

前期小结

学生反馈

1、案情陈述

2、对前期教学实践进行反馈

3、发现并解决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张 卫

伍 奕

董万程

李 方

王子晏

2

庭审活动

观摩庭审

1、观摩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

2、立案、庭前准备应当注意的问题

4、庭审程序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全体教师

2

模拟开庭

了解英美对抗式庭审模式

1..模拟对抗式审判

2.设置辩论场景

张 卫

李 方

伍 奕

1

总结与反馈

课外个人书面总结

1、通过总结反思自己本学期参加民事法诊所的学习目标是否已达到,收获有哪些?

2、反馈对本期民事法诊所在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叶英萍

张 卫

伍 奕

董万程

李方

王子晏

课堂反馈

备注

1、排名在前的老师为本单元教学活动的主持人。

2、各节课详细教案、教学材料由主持老师另行准备。

(二)课外实践

实践项目

活动内容

注意事项

值班

1、接听电话并做相应处理

2、接待当事人

3、诊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务

1、按照值班排名单准时值班

2、遵守诊所办案规范

3、做好值班记录

4、遇问题及时和老师沟通

1、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代理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

3、代理当事人参加谈判活动

4、代理当事人参加调解活动

5、主持调解活动

6、为当事人代书

7、其他适合诊所学生办理的法律事务

1、案件代理以小组为单位活动

2、填写案件代理中的系列表格

3、遵守案件指导规范

4、外出活动须经批准,注意安全

5、案件代理活动中应当注意执业操守

6、案件代理活动中应当注意职业形象

7、主动接受督导组的检查与监督

8、案件代理结束后及时总结反馈(个人总结及小组总结)

9、案件代理结束后及时报销办案费用

10、案件代理结束后及时按规范整理卷宗并归档

1、分小组观摩庭审活动

2、两人以上同学组成小组旁听庭审活动

1、遵守法庭纪律

2、两人以上同学组成小组旁听庭审活动,须经老师同意

3、观摩庭审后要写观后感

4、外出活动注意安全

1、配合参与学校的法律宣传活动

2、法律诊所自行组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1、法律宣传活动应在老师的指导下,由诊所学生策划、组织和实施

2、法律宣传活动应至少有两个小组同时参加

3、外出活动注意安全

其他法律实践活动

1、参加诊所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活动

2、参加学校安排的其他实践活动

六、考核与评价

考核项目

考察内容

分值

评价主体

到课率:每节课前由班长点名,缺课一次扣一分,但缺课5次以上该门课程不记成绩。

10分

班长

课堂表现综合评价:课堂参与的积极程度、课堂发言的质量、课堂纪律等方面综合考察,期末由任课老师给出评价分数。

20分

教师

值班:值班的次数、值班的质量的综合评价。

20分

监督组

案件代理:小组成员自我与相互评价。

10分

小组

案件代理:以办案小组为单位考核,根据日常监督办案情况给出评价。

20分

监督组

中期总结与期末总结相结合:书面总结是否认真,是否独立思考所得,是否有建设性意见等方面综合考察

20分

教师

备注

每学期评价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和标准以及分值都可能会有所调整,成绩以最终修订的评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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