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班)候补名单已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公示。2021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班)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间,有一位学生(罗何叶子,20213002303)自愿放弃2021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班)名额。根据《2021级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班选拔办法》,现将2021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班)拟录取候补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投诉电话:66270367(卢老师)
投诉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3日至4月15日17:30。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