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高层次人才聘期届中(届满)考核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于2021年7月2日对何海榕进行考核,该教师社会服务效果良好、科研任务基本符合要求、教学达到课时量要求,达到中期考核要求。
特此公示,公示期7月2日—4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提出,异议材料发至学院邮箱(faxueyb@126.com)。
电话:66279188
法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