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2020年版)、教务处《关于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海大教〔2021〕60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法学院拟接收2020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现将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投诉电话:66270367(卢老师),投诉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公示期限: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17:00。
附件:法学院拟接收2020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