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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 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2020年06月29日 09:45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精神及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际和学校要求,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为稳妥做好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教育部和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把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考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系统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

三、组织管理

1、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2.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招生和录取工作。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一般由各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须配备复试助理1名。

四、报名流程

2020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网络远程认证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需为近三个月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2.网络远程认证

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1机位)、阿里钉钉(2机位)。时间:202076日、2020712日(材料审核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认证)

QQ群:936845548(完成网报的考生,请实名(报考专业+姓名)加入QQ群,获取远程认证及考试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

① 远程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③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签名确认;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模板下载链接://www.pwnwords.com/stm/gs/2020527/10571102.shtml需盖公章

③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④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还须提交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9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⑧ 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需要提供的考生会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以PDF文档的格式整合成一个文件,于2020711日上午11点前按“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材料”命名(如,法学理论专业+张某某+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92445451@qq.com。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0713日前将材料装订成册,以顺丰、EMS的方式邮寄到学院法研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C111办 金老师收 电话:66270162邮编:570228)。

因提交信息有误、超期等因素所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五、考试安排

2020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0714日进行。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加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我校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的20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1.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0717日进行。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应为30分钟。

①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717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计算公式为: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笔试。

4.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原则:某考生综合总成绩除以该考生报考学科所有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的比值,在全校范围内该专项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实施。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可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邮箱:hnyjs@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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