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海大教[2010]2号)文件规定,第十、十一周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周,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具体要求如下: 拟申请开课的教师请认真阅读《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开设32学时,课程安排为每周3学时(第一周安排2学时)。经审核批准的课程,教师在填写教学进度表时应避开节假日,并在开学第一周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大作业等)。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程序: 一、申请现有课程库内的课程 1、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hainu.edu.cn)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信息维护”→“全校性公选课”后,在弹出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在下拉菜单中选课程代码进行选择: 海甸校区:选择“WR”、“WZ”、“WY” 开头的课程;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选择“099” 开头的课程;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选择“W28” 开头的课程; 然后双击该课程名称即选定课程,此时“课程性质”自动显示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在“周学时”一栏中统一填“3.0-0.0”,“起止周”填“01-14”;“容量”一栏必填,即填写教师最多可接受的上课学生人数,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的级差为30,最高为180,最低为30,理论课程要求学生人数在90人以上。 2、教师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容量。每位教师可开设教学班不超过3个;“考核方式”为“考查”;“上课校区”选择相应校区;“场地要求”各位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选“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或其它;“课程简介”每门课程必填,“课程简介”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主要内容、预修课程及其它要求,字数在200字内,填写“课程简介”时注意系统计算字数包括空格及标点符号。 二、申报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当填写《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交所在校区: 1、海甸校区:交所在教学单位教研办公室,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各教研办于11月10日前统一将新开课程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地点:行政办公楼110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6262267。 2、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于11月10日前交综合楼二楼教研办,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3518080079。 3、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于11月10日前交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1115333。 三、课程评审
课程申报完成后,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海甸校区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评审结果。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和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由学院组织人员评审并公布结果。 四、海甸校区相关工作说明 1、新申报的课程,通过评审后,课程代码信息等由教务处统一生成,教师再按申报现有课程库内已有课程的方式进行网上填报。 2、拟申报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但暂没有职工号的教师,请先与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联系。 3、按学校原定的计划,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将从儋州校区全部迁移至海甸校区,上述学院教师申请文化素质选修课时,请注意选择上课校区应为“海甸校区”,否则将默认为面对儋州校区应用科技学院开设。同时,上述学院教师申请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材料归并至海甸本学院教研办统一报送教务处,儋州校区教务办不再受理。 附: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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