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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心理情景剧比赛通知
2010年11月17日 16:15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一、活动主题: 将心比心,你我同心

二、题目:自拟

三、活动目的和意义

1、促进大学生的创新力、组织力,增进同学间的了解和感情沟通,丰富大学生活,营造和谐的学习文化氛围。

2、普及心理健康的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的理念,为学生提供一种发现、思考及解决自身问题的思维方式,使同学们自己能对发生在自己生活周围的事有了更多的感受和思考,激发同学们对身边生活的体验,关注自我心灵的健康,学会与人交往,学会释放压力,排除心理困惑,更好的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培养积极的学习、成长心态。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1、形式:形式灵活,可采用话剧、小品、音乐剧和舞蹈剧等多种形式。

2、内容:心理情景剧本应浓缩部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情景,内容应为广大同学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等方面所折射的心理现象,如人际困难、网络成瘾、情感纠葛、就业压力等,应反映角色的内在心理冲突和心理调整过程。为了方便大家集思广益,列出如下话题,仅作参考:

(1)关于大学生活不适应的心理调整

(2)大学学习、工作中面临的压力及缓解

(3)情感问题爆发和解决

(4)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心理障碍的克服

(5)未来规划、人生方向的选择

(6)就业压力、考试焦虑的缓解

(7)贫困生心理问题

(8)网瘾少年的拯救

(9)其他 五、活动对象:法学院本科学生

六、活动要求

1、表演内容要紧扣主题,表达的思想和内容积极向上,具有教育意义,贴近同学生活;

2、以班级为单位(2009级、2010级每班至少1组),或自行组队,自编、自演、自导;

3、每场表演需在15分钟以内;如需音乐应自备光盘。

4、各班参赛人员自行准备道具、化妆、主持人(或旁白,可不用)等。 七、比赛流程及要求

1、报名阶段

各班到法学院网站常用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学院心理情景剧比赛申请表》(可自行到法学院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填写后于11月25日前交各班心理委员;2009级报名的班级将本班报名信息11月26日前交陈晓珊(18789242746),2010级的班级交付巧云(18789283689),并同时将剧本电子版发至学工办张老师邮箱:417432719@qq.com。

2、比赛阶段

初赛:12月4日(初赛后选出前四名进入决赛)

决赛:12月11日

比赛地点:模拟法庭(暂定)

3、评分标准

剧本(40%)——内容新颖、积极向上、贴近同学生活

表演(30%)——演员角色表演到位、自然

设计(30%)——服装、道具、化妆等 八: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优秀奖:1名;优秀主持人/旁白1名;每组产生最佳演员1名。以上奖项均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2、获奖同学加0.5个实践学分; 九、经费支持

1、参加初赛的小组每组补贴演出经费50元;

2、进入决赛的小组每组再补贴演出经费50元;

3、所有补贴不发放现金,赛后均以转账形式打入各组负责人的农行卡号。 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学工办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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