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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2007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2010年11月01日 15:27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依教学工作的安排,学院于本学期第八、九(10月18日至28日)周进行了法学本科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检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叶英萍教授带队,法律硕士办公室郑心明老师、学院办公室虞衍聪老师、教务办公室李菁老师参加。

学院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法学本科毕业生的集中统一实习,目前,已在全省建立了35个实习基地,在地域上覆盖了海南全岛的绝大部分地区,实习单位有海南省人大、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海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妇联、海口市仲裁委、海南省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等,涉及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与每个实习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毕业实习指导与服务关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进行共同管理。

本学期参加实习的 200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249人,分为29个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实习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自9月4日至11月7日,第二批自9月14日至11月19日,实习地点涉及海口、定安、琼海、万宁、三亚、陵水、昌江、白沙、澄迈、临高10县市的29个单位,学院指派21名专任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

本次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纪律情况,学院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同时征求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从18日起,检查组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海口、定安、琼海、万宁、三亚、陵水六个县市的11个实习点进行全面检查,以电话的方式对其余部分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纪律和实习业务工作的专项检查。在实地检查中,采取与学生个别谈话、与实习小组集体座谈、与实习指导教师个别交流以及在实习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真实的实习情况。

在检查中,实习单位普遍对实习生表示满意,评价较高,认为同学们专业功底较为扎实,充满朝气,虚心、肯干,给他们的工作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实习学生普遍认为学院的这种集中实习的模式很好,通过实习场地和时间上的保障,使同学们在真实的情境中,为课堂的理论学习与现实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在各个实习岗位,同学们参与办案、开庭、担任代理书记员、制作、送达法律文书、整理案件卷宗等,使法学理论的运用能力、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同时,身处司法实践第一线,使同学们对专业学习有了更深的体会,对法治社会的建设有了更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叶英萍副院长代表学院对实习单位对学院实习工作的支持、对实习学生耐心周到的指导、对同学生活无微不至的照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同学们在实习单位的表现表示满意,予以了表扬和鼓励,希望同学再接再励完成实习任务,并希望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要善于思考、勤于思考,为学院专业教学建言献策,为毕业论文写作收集素材,使自己在专业学习、团队合作、人际关系、社会的经验和阅历等方面都有一个全面的提升。与此同时,郑心明老师还就本科毕业实习结束后法律硕士的毕业实习工作与实习单位进行了商议。

通过本次实习工作的检查,掌握了实习工作的现状,对学院今后的专业教学,推动教学相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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